8月4日,吉林省革委會在《關于吉林師范大學、延邊大學、吉林大學文科試辦班學員畢業分配的通知》中提出的分配原則為:1.原在職學員回原單位原地區分配工作,分到大中學、工礦企業和其他單位做教師、干部工作。2.工資待遇暫定每月 39 元。3.原在職人員,工齡連續計算,其他學員從到崗起計算工齡。4. 10 月中旬派遣完畢。
8月25日,校革委會《關于成立藝術系的請示報告》稱:經我們認真討論,同意增設藝術系,設置音樂、美術兩個專業。
10月,招收“文革”以來的第二批新生。1020 名學生分別進入 10 個系、11 個專業學習,學制為兩年(俄、英專業為三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