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管子>以“理”為核心的政治秩序建構途徑及思想特征》,發表在《哲學研究》2024年第6期,系我校馬克思主義學部荊雨教授主持的貴州省社會科學基金國學單列課題重大項目“中國古代政治哲學的思想主題轉換與觀念體系建構研究”的階段性成果。
戰國中后期,如何構建新秩序成為政治思想家關注的焦點問題,在《管子》多個重要篇章中出現的“理”是其政治秩序建構的核心概念和觀念。《管子》之“理”具有對法進行本原論證的意義,并形成為“道-理-法”的政治秩序結構,在此政治秩序結構中,法的秩序不但是賞罰之具和一般的制度規則,更是恒常、恒定的秩序規則。《管子》之政治秩序建構并未停留于法的制度層面,由道而解、由形而生之“理”具有天道、陰陽之超越向度,并與常、則等概念一起構成了普遍、客觀、自然的政治秩序。《管子》的政治秩序建構并未停留于理法秩序與天地規則,而以其政治秩序之義理內涵,以理義秩序養化人之道德精神。通過以“理”為核心和線索進行的考察可見,《管子》之秩序具有超越性根據、規則性意蘊和義理性內涵,三者之結合乃使其政治秩序具有內在的理據,而非外在的強制,其理法、理則、理義為一體的秩序建構主張,亦體現其法、道、儒融合的思想特征。
論文發表后被人大復印資料全文轉載。該論文是作者繼《戰國中后期“理”的政治哲學內涵及政治理性的多維表現》(《哲學研究》2022.12),《“德性的法治”如何可能?——以荀子為基點之歷史與邏輯的考察》(《文史哲》2023.01)發表的又一重要文章,是對中國古代政治哲學思想的系列探索和研究。
作者系我校哲學學科負責人、中國哲學方向帶頭人,深耕于中國古代政治哲學思想領域20余年,主持完成國家社科基金一般項目2項、貴州省社會科學基金國學單列重大項目1項等。作為首席專家獲批2024年國家社會科學基金重大項目“中國傳統政治哲學的內在邏輯與整體特征”,其所在學科團隊在道德的政治、理性政治、禮樂政治、情感政治等政治哲學領域,具有較高的學術聲譽和學術影響力,形成了頗具影響的學術傳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