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辯證法對象的嬗變:從康德、黑格爾到馬克思》,發表在《哲學研究》2024年第1期,系我校馬克思主義學部陳士聰副教授參與國家社科基金重大項目“馬克思主義哲學與中國哲學的會通研究”(編號23&ZD009)的階段性成果。
馬克思的辯證法與德國古典哲學,尤其是與康德和黑格爾的關系是學界研究的熱點問題。康德把辯證法的對象定義為超驗領域中的理念,認為人類理性通過辯證法的演繹所獲得的理念不是真理而是幻相。康德通過幻相的辯證法證明,理性運用知性范疇不能把握理念,從而導致形式與內容的二元對立。受康德影響,黑格爾同樣認為作為辯證法對象的理念是一切領域中的最高真理,但理念并不是理性進行推理的結果,而是自在自為的存在。黑格爾通過理念的辯證法演繹實現了形式與內容的統一,這種統一“和解”了社會內部矛盾。馬克思否定了神秘的理念,認為辯證法的對象是人類通過實踐實現的“自由人聯合體”,這使得馬克思辯證法超越了黑格爾辯證法的“和解”特質,徹底揭露和批判了資本主義社會的矛盾。辨析辯證法的對象,有助于我們把握從康德辯證法、黑格爾辯證法到馬克思辯證法的邏輯嬗變。
該論文是作者繼《意見“doxa”與知識“epistēmē”的張力——論柏拉圖辯證法思想的前后期差異》(《東北師大學報(哲學社會科學版)》2022年第2期),《國家有機體的辯證法前提批判——辨析馬克思顛倒黑格爾“國家”的進路》(《現代哲學》2022年第2期)之后發表的關于辯證法研究的系列文章之一,是對辯證法的歷史發展和內在邏輯探索和研究。
作者系中國價值哲學研究會理事,德國哲學專業委員會理事,吉林省哲學學會理事,吉林省倫理學學會理事。近年來作者專注于辯證法研究,先后發表以“辯證法研究”為主題的文章近10篇,并獲批2024年國家社科基金后期資助項目“《資本論》的新辯證法闡釋研究”。其所在學科團隊在辯證法研究,馬克思主義哲學基礎理論研究、《資本論》的哲學研究、當代中國馬克思主義哲學研究等領域,具有較高的學術聲譽和學術影響力,形成了頗具影響的學術傳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