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關單位及學生:
上海合作組織大學是由上海合作組織5個成員國的部分高校組成的項目院校網絡。目前,我校在上海合作組織大學框架下,與莫斯科國立師范大學、俄羅斯人民友誼大學、烏拉爾聯邦大學、西伯利亞聯邦大學、巴什基爾國立師范大學等俄羅斯高校開展合作項目。該項目獲得國家留學基金管理委員會的資助。
現將2019-2020學年上海合作組織大學聯合培養碩士研究生項目申請的相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選派類別及留學期限
聯合培養碩士研究生(在國內攻讀碩士學位期間赴國外學習),6-10個月。
二、選派專業
1.俄羅斯人民友誼大學、西伯利亞聯邦大學:生態學
2.莫斯科國立師范大學、巴什基爾國立師范大學:教育學
3.阿爾泰國立大學、烏拉爾聯邦大學:區域學
三、選派名額
以國家留學基金委和俄方高校劃撥名額為準。
四、資助內容
對方免學費;國家留學基金委提供生活補貼和一次性往返旅費。
五、人選條件
1.申請者應現為相關專業碩士研究生一年級學生,符合《2019年國家留學基金資助出國留學人員選派簡章》規定的申請條件;
2.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和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道路,熱愛祖國,具有服務國家、服務社會、服務人民的責任感和端正的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
3.具有良好專業基礎和發展潛力,在工作、學習中表現突出,具有學成回國為國家建設服務的事業心和使命感;
4.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不具有國外永久居留權。申請時年齡滿18周歲;
5.身體健康,心理健康;
6.類別條件
1)申請者在校成績平均分不低于80分(百分制),或學分績點不低于3.2(四分制),且主干課程及外語課程優秀;
2)年齡不超過35歲(1983年3月15日以后出生);
3)區域學方向的申請人,國內研究方向需與區域學相關。
7.外語條件
外語水平需符合《國家留學基金資助出國留學外語條件》相關要求。申請時外語水平須符合以下條件之一:
(1)外語專業本科(含)以上畢業(專業語種應與留學目的國使用語種一致);
(2)近十年內曾在同一語種國家留學一學年(8-12個月)或連續工作一年(含)以上;
(3)參加“全國外語水平考試”(WSK)并達到合格標準;
(4)曾在教育部指定出國留學培訓部參加相關語種培訓并獲得結業證書(英語為高級班,其他語種為中級班);
(5)參加雅思(學術類)、托福、德、法、意、西、日、韓語水平考試,成績達到以下標準:雅思6.5分,托福95分,德、法、意、西語達到歐洲統一語言參考框架(CECRL)的B2級,日語達到二級(N2),韓語達到TOPIK4級;
(6)通過國外擬留學單位組織的面試、考試等方式達到其語言要求(應在外方邀請信中注明或單獨出具證明)。
使用英語作為工作語言的申請人,需要與外方院校確認是否開設有相關英文授課課程,派出前還須參加有關教育部出國留學人員培訓統一組織的俄語初級班,培訓合格后方可派出。
六、選拔方法
學校對申請人材料與報名資格進行初審,初審合格者,學校組織面試等環節, 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面試合格后,申請人登錄國家公派留學管理信息平臺進行網上報名,具體推薦方式及報名時間以國家留學基金委遴選通知為準。
網報填寫“項目名稱”時,請選擇“國外合作項目”,“派出渠道”選擇“上海合作組織大學項目”。
國家留學基金委委托各受理單位統一受理本地區(單位、部門)的申請。國家留學基金委不直接受理個人申請。
國家留學基金委對申請材料進行審核,組織專家評審后確定擬錄取人選。申請赴俄羅斯留學人員由我委向俄方推薦,最終錄取結果以俄方通知為準。未獲外方錄取者,不再安排派出事宜,由推選單位按照有關規定負責安排后續學習事宜。
赴俄羅斯留學候選人的留學院校由俄羅斯人文合作署負責落實。俄方一般于7-8 月通知獎學金落實結果。國家留學基金委將最終錄取結果通知有關派出單位及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簽證和機票事宜一般由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辦理。被錄取人員均作為國家公派人員,派出前須與國家留學基金委簽訂《資助出國留學協議書》并辦理公證等手續。
七、申請辦法
有意愿申請的同學請在3月15日(星期五)16:00前完成以下步驟。
1.學生通過網上服務大廳“學生留學申請”流程提出申請(操作流程詳見附件1、2),并跟蹤審批進度,確保申請在3月15日前提交至國際處審核環節;
2.學院(部)審核后,于3月15日16:00前通過網上服務大廳完成推薦,操作流程詳見附件1、3。
聯 系 人:汪曉波
辦公地點:本部校區綜合辦公樓626室
聯系電話:85099324
附件:1.
學生出國(境)申請流程.doc
2.
留學申請使用說明(學生版).docx
3.
留學申請使用說明(教師版).docx
國際合作與交流處
2019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