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主持人】
政法學院 楊 弘
【研究內容】
該項目為國家社科基金研究闡釋黨的二十大精神重大項目(編號23ZDA068)。課題以實現全過程人民民主為價值取向、目標定位和具體要求,探討協商民主體系的健全和完善問題。具體而言,課題基于全過程人民民主政治語境,厘清協商民主體系健全、完善與發展進程中應秉承的價值預設,完成相關概念、理論內涵的闡釋;立足理論闡釋成果,將協商民主體系健全和完善的價值預設具象化為帶有一般性運作體系的協商民主主體、協商民主制度、協商民主過程和協商民主實踐四個子體系,分別解決協商民主主體參與的充分性和良性互動問題、協商民主制度的權威性、合理性與可操作性問題以及協商與民主的張力問題、協商民主制度設計與執行的有效銜接問題等,在此基礎上統合理論闡釋和實證考察,系統、科學地凝練出協商民主體系發展過程所取得的經驗與存在的問題,并通過兩者的有機結合,提出以全過程人民民主為出發點、以制度供給與落實為著眼點、以全方位的治理效能提升為落腳點的推進路徑與具體策略,進而有序、有力、有效地推進中國特色協商民主體系的健全和完善與發展。
【研究基礎】
項目負責人以及課題組成員主持并完成與本課題相關的國家社科基金重點項目3項、一般項目6項,教育部哲學社會科學研究重大課題委托項目6項以及省部級各類項目40余項,參與國家社科基金重大招標項目5項、教育部人文社會科學重大課題招標項目4項,出版相關專著10余項,發表學術論文200余篇。上述學術研究為本課題研究在理論基礎、研究能力、研究方法以及各類資料占有方面奠定了必要的學術基礎。本課題除具備了頗具實力的研究團隊以外,還得益于東北師范大學社科處、東北師范大學政法學院、東北師范大學政法學院政治學學科(一級學科博士點、設有博士后流動站)以及學院省級人文社會科學重點研究基地東北師范大學中國地方政府治理現代化研究中心的大力支持。
【創新之處】
本課題力求在四個學術觀點上有所突破、創新或推進:一是,全過程人民民主如何對中國民主政治建設規律認識的深化和發展,如何激發“中國協商民主體系”“獨有的”制度安排、優勢及其功能提出了更高要求和更具體的價值取向和目標定位。二是,提出并論證中國協商民主體系是由四大次級體系——主體體系、制度體系、過程體系、實踐體系構成的,并闡釋和論證其何以成為全過程人民民主各方面有效整合和統一的方式。三是,深入分析和論證“合理性、權威性”是全過程人民民主視域下中國協商民主體系“程序完善”的內容和要求。四是,從“過程”視角、閉環性和動態性等特性出發論證和闡釋健全和完善中國協商民主過程體系的“環節完整”的具體規范、整體流程與關鍵節點。
【建設目標】
本課題以“全過程人民民主”為目標和方向,以“中國協商民主體系健全和完善”為途徑和焦點,既關注中國協商民主發展的方向和具體要求,也關注協商民主體系的可操作性問題,力求化解各層次協商與民主的張力問題,以及協商民主體系健全和完善與執行的有效銜接問題。這不僅有利于全過程人民民主的實現,更有利于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把我國制度優勢更好的轉化為國家治理效能。同時,這一研究涉及全過程人民民主、協商民主及其二者關系、治理效能、制度健全和完善等基本理論分析。因此,對于豐富和發展馬克思主義民主理論、中國特色民主理論以及國家治理現代化理論具有重要理論價值。
本課題在研究成果方面的最終目標是完成學術專著2-3部:《全過程人民民主視域下健全和完善中國協商民主體系研究》(80萬字左右);研究報告2-5篇:《程序合理的中國協商民主制度體系的內在價值維度與邏輯構成》《健全完整的中國特色協商民主體系運行環節的衡量標準》《全過程人民民主視域下健全和完善全方位的協商民主實踐體系》(均2萬字左右,題目暫定);發表系列論文15篇(篇均1.3萬字左右)。
【應用前景】
“全過程人民民主視域下協商民主體系健全和完善研究”是以全過程人民民主提升為目標和方向,探討協商民主體系的健全和完善好在發展問題。這一研究涉及全過程人民民主、協商民主及其二者關系、治理效能、制度健全和完善等基本理論分析,本課題力求在學術上論證馬克思主義民主理論、中國特色民主理論以及國家治理現代化理論的內再聯系和機理。同時,本課題將“協商民主體系健全和完善”置于“發展全過程人民民主”視域之下,可以為國家決策機構、執行機構、政策研究機構、各級深改委辦公室提交研究報告和咨詢報告,為相關政策的制定提供參考。